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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十四章


这一夜,明珠失眠了。

        从明菊那儿出来之后,明珠并没有直接回到齐府,而是被拾香小心翼翼搀扶着走到江边,也就是当年他们三个人游春踏湖所路经的地方。当瑟瑟的江风吹拂着明珠的头发,明珠忽然觉得:就在这短短的一上午,她,明菊还有齐瑜他们三人已经搅成了一堆越理越乱的麻线。不仅如此,就连失明以来内心所有的悲苦、仇恨、愤怒以及创伤……全都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改变。

        明菊最后的那句“前年四月”到底是指什么,明菊并没有向明珠解释清楚,因为刚说到一半的时候,明菊的相公李晟过来了。

        这位姓李的公子自然不是什么好货色,他见了明菊的娘家人,开始倒还文质彬彬、客客气气,可是就在明珠出门上轿的时候,大概是之前喝了点酒,他竟然一把拽住明珠的胳膊,用近乎失礼的态度凑近明珠跟前,酒气熏天地说:“大姐,你既然是我夫人的娘家之人,那么,我想有些事情,你这个做姐姐的自然是比我清楚不过的。”

        明珠立即火冒三丈多高:“你不是兵部侍郎的公子么?”她一把推开了他,脸拉得比鹿还长:“你说话怎地如此不重仪态?有什么话不妨摆放着好好说,拉拉扯扯,这像什么话!”

        “呵,好好说,好好说……”明珠的这位妹夫也是脸红脖子粗:“好!既然大姐都这么说了,那妹夫我也不用藏着掖着了,大姐,咱们打开天窗说个亮话吧!你这个妹妹,究竟和多少汉子私通过?或者说,妹夫我娶的这双烂破鞋,究竟是被谁穿了用过了?!就算——就算我这顶绿帽子戴定了,可也要戴得明明白白,你说是不是!大姐?!”

        明珠的头顶仿佛有什么东西豁然炸裂,接下来,她这个“妹夫”究竟又说了什么她已记不得了。耳边隐隐约约地,唯有那几句“洞房花烛那天”、“发现烂鞋”、抑或“婊/子贱/货”之类的字眼,她在明珠脑海不停回响,不停回响……

        明珠失眠失得厉害,最后,终于辗转反侧到了三更,明珠再也无法入眠了,她披散着头发,猛地从床榻坐起来:“拾香——”

        她叫了一声,在外陪伴的拾香也顾不得睡意正浓,赶紧边披衣服边跑进来:“小姐,你怎么了?有什么吩咐吗?”

        明珠半阖着那双没有目力的眼睛,她把头慢慢地靠在床榻瓷枕边,几盏摇曳的烛辉流淌在她的脸颊,一层一层,形成交错的晕圈。“上次我让你查的那个人,你不是说已经查清楚了么?最近事儿多,也顾不得问,现在你不妨给我说说。”

        原来,自从上次在骑鹤楼和齐瑜一番“纠缠”后,明珠便独自一人失魂落魄从楼里走出来。由于当时只顾沉浸在她与齐瑜的那些恩恩怨怨感情纠葛中,因此,一个侧身路过的醉酒汉子和她说了些什么都没留意。后来,大慈寺上香,明珠路过骑鹤楼时,不想又碰见了那人。那人见了明珠,先是一愣,接着,又醉醺醺地和明珠说了好些话,当然,这一次,他说的是什么,明珠却是真正听进去了!

        “嘿,大小姐,你家相公真的不在意么?”

        “在意什么?”明珠问。就算耳力敏锐,明珠也无法判定此人究竟是谁。

        “嘿,这个怎么说呢?”那人又道,声音里加了几分调侃嘲笑:“……大小姐,我觉得这女人长得再美吧,可是若他的相公知道……嘿,若是她相公知道自己头上的帽子都快顶到天上去了,那……嘿嘿……大小姐,你说,他的相公会是什么反应?”

        “你什么意思?听你的口气,好像你认识我?”

        “呵,原来是个睁眼瞎子啊,真是报应!报应!”那人似是把明珠上下打量一眼,明珠待要又问,这时,那人忽然不说了,又连声说了几句报应,这才东倒西歪笑不吃吃走开了。

        明珠下意识地觉得此人和自己有什么重大关联,而他口中的“我家少爷”是谁?那些乱七八糟的荤话醉话又是什么意思?明珠隐隐觉得,说不定,这人嘴里所说之语,正是关系到她与齐瑜还有明菊之间所隐藏的“大秘密”!

        拾香一愣,过了半晌,才恍然地想起什么,然后,吞了口唾沫,表情显得有些犹犹豫豫:“查是查清楚了,可是这个人,小姐您听了最好别有什么心理负担才好……”

        四更的夜色,外面的天空露出隐约的青灰。几盏鎏银玻璃绣球宫灯发出昏朦的光晕,本是极其柔亮温馨的颜色,然而,投射在厢房四壁,像是凝伫的鲜血。

        明珠没有出声。

        又过须臾,拾香才轻声地说:“小姐,这个人,他原是尚书府周家的一名家丁,而那口中的那位少爷,自然是、自然是——”

        “是谁——?”

        “曾经对小姐死缠烂打过的一位相貌奇丑、疑似患了麻风病的公子……这位公子五官畸形狰狞形似鬼不说,甚至连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小姐你因为怕他,每见他一次,就躲一次。有一次,就在这位公子当着大街众人的面向你示爱的时候,小姐一气之下,便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送了一副铜镜让他照照。最后,大概是这位公子从小姐那里受到了羞辱,于是,便再也不敢来缠着你不休了……小姐,难道你已经忘了吗?”

        明珠大大吸了口气,本来拾香提及的“尚书府周家”几个字眼时还未想起什么,然而,一说到“麻风病”三个大字,明珠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又没作起呕来。

        那是四五年前。当时,齐瑜还未变心,明菊还是乖乖巧巧的明菊,还是少女的明珠也不过十五六岁。

        明珠做闺女之时,她在京城的贵族圈子里有个响当当的称号,叫做“刺玫瑰”。意思是说,她这朵花长得再美再娇艳,可是身上带刺儿,沾上了扎手。还未失明前的明珠不仅青春、跳脱、飞扬且开朗自信,而且谁一招惹上了她,下场不一定好过。明珠生得漂亮,又喜欢三天两头没事儿骑着匹快马四处溜达闲逛凑热闹。这么一来,所惹的祸事也就不少了!追求明珠的年轻公子多不胜数,如果真要数起来,十根手指都数不完。家丁口中的那位少爷、也就是拾香嘴里所说的“尚书府周家的公子”也同样地,没有例外。

        麻风病,是一个人人闻之胆寒变色的绝望病症。相传患了这种病的人,他们会头发脱落,四肢溃烂,严重的,连眼睛头发鼻子也会随着病情的加重一点一点烂掉。周家的这位公子是不是患有麻风病并未证实,不过,从他的形貌特征来看,这位长得近似鬼样的年轻公子,却真正的和麻风病没甚区别。这种病症据说会一个传一个的。因此,但凡家里的有这类病人,他们都会被送往边远孤僻之地进行隔绝。那时候,明珠对这种病症是不了解的,故而,当那位姓周的公子一出现在明珠面前,明珠第一个反应意识就是:这人,实在恐怖!他患有麻风病!

        端午节的那两天,满城驱瘟避邪,处处燃烧着艾草菖蒲的气味。大街之上,车水马龙,明珠站在人群中间,正在看一个戴着铜环的大黑熊笨拙地表演杂技,这时,那位被明珠形容为“麻风病”患者的周公子来了。他脸戴一个面罩,头发稀疏脱发,走路一瘸一拐地捧着束鲜花走到明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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