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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欧阳一百


第二天一大早,小晓的衣服已经晾干,收拾好以后,我朝那宾馆赶了去,在宾馆楼下时,我买了牛奶和面包,估摸着这小丫头还没吃早饭。

        推开门时,她已经醒来,正坐在床上看电视,见我到来,她露出一抹难得的笑容,气色明显要比昨天好了许多,我递给她早餐,看她满足地大快朵颐。

        “今天还疼吗?”我问她道。

        “现在没事了,不过昨晚疼得差点断了气。”她苦笑着回答道。

        “医生开的止疼药,你没吃么?”

        “吃过了,感觉没什么效果。”

        “那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都那么晚了,你肯定已经睡下了。”

        “哎,幸好没出什么大问题,要不然——”

        “我这不好好的嘛,不必为我担心。”

        “那,你中午想吃点什么?”

        “随便,管饱就行,只是——我想出去走动走动,这屋里闷得慌,透不过气,要把我给憋死了。”

        “昨天刚做完手术,你这个身体,不太合适出去吧。”

        “才没那么矫情,你看看我,完全没问题的。”小晓一边说一边在我眼前晃动,证明我的过分担忧。

        “也行,那就午饭后出去散散步,稍微活动一下,或许更有利于身体的恢复。”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气氛难免有些尴尬,我拿起遥控器,特意换了一个轻松搞笑的娱乐节目,以此调节紧张压抑的气氛,她似乎也钟爱于这类题材的节目,整个上午都沉浸在欢愉的笑声之中,不论从生理还是心理,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抚。

        临近中午时分,小晓的精神好了许多,我带着她去了楼下一家煲汤馆,汤鲜,清淡,富有营养,对于她目前的状况再合适不过了。果不其然,小晓一口气吃了特别多,还喝了好几大碗鸡汤。

        吃罢饭,我鼓囊着肚皮准备结账,却被告知账单已然付毕。

        “你,结账了?”我回头问小晓道。

        “嗯,你帮了我,请你吃一顿饭,不过分吧?”

        我微微一笑,并不多做推辞,即便是最困窘的人,也会守住尊严的底线,若非走投无路,她也不会接受我的恩赐,我也只好遵从她这颗小小的自尊心。

        出了餐馆,我们决定到附近的公园走动走动,那是一座跻身喧闹都市的安宁之地,仿若苍茫大海之中沉浮着的孤岛,隔绝掉汽车的轰鸣与人声的吵杂。虽已是万物凋零的冬季,不见了鸟语花香,可那一阵阵随风而来的泥土芳香,却如同良方灵药,洗涤着即将枯死的灵魂。

        “这地方真好!”她坐到公园长椅上,轻叹一口气。

        “不过一普普通通的公园嘛。”

        我环顾一下四周,目光扫及之处,鸟飞绝了,树凋零了,就连青蛙也冬眠了,除了漫天飞舞的落叶,似乎再无其它动人之处。

        “虽然普通,可我感觉还是挺好,至少心里很踏实,能舒适地喘上一口气。”

        “你有多长时间没这么走动过了?”

        “记不太清楚,最近发生的烦心事太多,我几乎没怎么出过门。”

        我当然明白,小晓口中所指的烦心事,正是学校里传开的闲言蜚语,作为一个孤立无助的女生,她宁愿选择闭门不出,以此方式逃避那些纷纷扰扰的现实。

        我们不再说话,只是安静地闭上眼睛,享受这份来之不易的闲暇,不必思考生活的琐事,不必揪心各类忧愁,不必在乎毗邻而坐的人究竟是谁,完全与现实世界隔离,置身一个虚无缥缈的安逸国度。

        不知过了多久,小晓突然打破了这份安宁,她转过头轻声说道:“我,一会儿就回学校了。”

        “噢,你一个人,能行吗?”

        “嗯,没问题。力齐,真的非常感谢你,你是个好人,如果没有你,我真不知该怎么办。”

        “哈哈,快别给我戴高帽子了,好人谈不上,举手之劳吧。”

        “那些钱,我会尽快还你的。”她低着头,难为情地说道。

        “不用太着急,等你经济宽裕后再给我也不迟。”

        我并非大手大脚的人,毕竟农村出身,从小拮据惯了,可我也并非那分不清轻重缓急的人,与其做一个冷漠的旁观者,不如在底线范围内仗义疏财,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至少会给自己一份莫名的安稳。

        沉默几许,我还是忍不住内心的好奇,问了她一个敏感的话题。

        “你跟他,会怎样?”

        她先是一愣,然后苦笑着回答道:“还能怎样,彻底翻篇了!”

        “没有一点留恋?”

        如此唐突地一问,她脸上竟露出一丝怪异的微笑,那笑容之中包含了太多复杂的东西,一时之间令我无法解读。

        “怎么说呢,那份感情,它的确存在过,不过现在已经死了,我承认自己的确太过贪婪,曾有些留恋,甚至有过幻想,只不过留恋的却是几年前那个荒唐执着的自己,与他无关。哎,人这一生,要么爱得轰轰烈烈,要么输得一败涂地,虽然我的结局是后者,可我一点也不后悔,即便现在一无所有,我也一定会过得轻松自在,是时候与曾经的自己说声再见了。”说这番话的时候,她语气中既装满了绝望,又包含了解脱。

        “那——那如果他再找你,你又会怎样?”

        她冷笑着回答道:“我只是情商低,智商可不低,界线既已划清,我便不会再次失足!”

        男女之间的情感纠葛本就复杂,有的人笑着,心却哭了,有的人哭了,心却在笑着。我这单身多年的老狗,又何尝能体会。

        “哎,不提这些了,都过去了,你呢?为了我这破事跑上跑下,就不怕你女朋友吃醋?”

        我摸着后脑勺,笑嘻嘻地回答道:“不会的,我等的那个人还没出现呢,她还来不及吃这一口干醋。”

        “啊?你——你还单身?”小晓似乎有些惊讶。

        这也难怪,毕竟我的年龄也不小了,蓬头垢面的油腻大叔,却还卖弄着孤寡的青涩,的确让人难以置信。

        “嗯,朋友说我生了一颗榆木脑袋,不太适合谈恋爱。”

        小晓先是捂嘴咯咯笑个不停,然后又突然变得严肃起来,用冷冷的语调道:“不谈也好,不谈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一个人自由生活,总比两个人死撑着要来得痛快。”

        经过断断续续地交流,我发现小晓其实并非那般木讷的人,她幽默风趣,不拘泥于章法,喜欢说笑,喜欢各类新奇搞怪的故事,向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生活,俗话说得好,越是站在阴影里,就越渴望得到阳光的亲吻,毕竟她被阴霾笼罩得太久了。

        虽有半屡阳光从天空悄然洒下,可在这寒气肆意妄为的冬日里,气温却并没因此而得到半丝提升,寒风在光秃林木间穿行,张牙舞爪地向我们袭来。

        “起风了,我们走吧,别受凉了。”一个哆嗦之后,我催促道。

        小晓点点头,缓缓从长椅上站立起来,依依不舍地与这番赐予她温暖的风景道了别。

        回到宾馆,我将她的东西打包收拾好,退了房,再搀扶着她来到马路,将她送上了回学校的出租车。

        临别前,她摇下车窗,探出脑袋问我道:“以后,我们还能见面吗?”

        “当然,我们是朋友,你随时都可以联系我。”

        她微笑着点点头。

        “回去以后多注意休息,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想开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嘱咐道。

        “嗯,知道了,谢谢你。”

        那天,出租车来得很突然,离开得更突然,几分钟之前,她就站在我对面,讲述着自己的快乐与伤痛,几分钟之后,她却突然消失,让我措手不及。

        不知为何,短短一天时间,我发现自己已习惯了有她的生活,透彻来讲,应该是习惯了她的故事,那故事里的角色固然重要,但忠实的聆听者却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因为有我的存在,故事才显得有了意义,情感才能得到更广泛地蔓延。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竟无意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第一聆听者,而邱小晓的离去,又突然带走了故事里的一切,也彻底没收了我聆听者的身份。

        回家的路上,我习惯地将双手往口袋里一插,却触碰到一团厚实的东西,掏出来一看,那是用白纸裹着的一叠人民币,白纸上写着:

        这六百块你先拿着,等我有了钱再把余下的还你,谢谢你!

        看着手中这把紧巴巴的红色钞票,它略显湿润,想必已浸透了小晓手心的汗液,她不愿亏欠别人什么,更不想从他人那里得到任何恩惠,从这一点看来,我更加坚信自己昨天的决定,她并非骗子,实属一个无辜的受害者。

        邱小晓走后,一切又趋于平静,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就好比橡皮擦从纸上拂过,带走了纸面上印刻的所有色彩,到底是她客串了我生活的剧情,还是我成为了她人生的过客?不得而知,而我,又悄然回归那条平淡枯燥的人生轨迹。

        那天下班后我本来是准备回家的,可无奈加班太晚,末路公交已然错过,恰巧朋友约我陪他应酬一个饭局,我便索性不作回家的打算。

        我这个朋友叫欧阳一百,干干净净的大男孩,一米八的个儿,地地道道的成都人,性格开朗、外向,家庭条件不错,父母都是机关干部,我们是大学同学,不同于一个系别,学管理的他和学信息技术的我相识于一次大学聚餐,几翻交流之后,彼此产生了兴趣,相见恨晚。

        经过长时间的交往,我发现欧阳一百其实是一特仗义的哥们儿,值得交往,大学以来,凭着个人俊朗的外表与殷实的家庭条件,这货不知揽回了多少花花草草,十足让吾等宅男们羡慕嫉妒恨,诚如我对他讽刺性的评价:只有他看不上的妞,没有他追不到的人。

        不过话虽如此,他却并非如网上所言的官二代那般腐朽与纨绔,平日里虽嘻嘻哈哈,可一旦遇上正事儿,他会比任何人都正经、比任何人都专注,我觉得这才是很多女生倾慕于他的真正原因。

        大学毕业后,托父母关系,他进入了一家外企做公关,由于兴趣相符,加上从小就跟在父母屁股后边,耳濡目染地学会了那套打点人脉关系的能耐,这使他在岗位上晋升得很快,没多久便披上了都市白领的战袍。

        不过,虽身处公关行业,他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便是——从不喝酒,至于是不愿意喝还是压根儿就不会喝,我一直不是十分清楚,欧阳叔叔(一百的父亲)的酒量在圈内算是远近闻名的,按理说一百也应当得到父亲的真传,但他怎么就滴酒不沾?每次问他时,他也只是刻意隐瞒,并不愿透露真实原因。

        这也是为什么每次应酬,一百都会叫上我的缘故,从小帮父母干农活的我,身体素质自然要比城里人好很多,也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因果联系,说句毫不吹嘘的话,到目前为止,我还从没真正醉过,这酒的量度到底有多深,连我自己也不清楚。

        正因如此,我成为了欧阳一百强大的保护伞,只要有我在场,每次应酬,那些客户都能被灌得人仰马翻,醉意盎然之间,合同也便水到渠成了,所以一百时常翘着兰花指,阴阳怪气地唱道:军功章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这家伙是唯一一个不将我的名字与肥皂联系到一起的人,不过,我却并不因此而感激他,因为他给了我另外一个更加不堪入耳的绰号,因我姓虞的缘故,他竟将我与虞姬联系到一起,后来甚至直接将“虞”字给去掉,干脆亲切地叫我一声“姬”,大学时,他时常借题发挥:

        “姬,帮我打个饭呗,加一个鸡——蛋”

        “哎,这是什么垃圾鼠标,一点都不好用,给姬吧!”

        “你——就是传说中的姬吧?”

        这tm可比那句“你就是小王吧?”要刺耳得多,对于“姬”这个别名,我自知无力反抗,不过常言道:说“鸡”不说“吧”,这可是宇宙常识,能tm别把“吧”这个后缀加上去么?

        而每当我对他这一行为咬牙切齿,甚至想拿他的名字开刀之时,他却总会恬不知耻地给自己的名字一个气势恢宏的解释:“人民币的最大面额是一百,考试的满分是一百,我欧阳一百这个名字,既代表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又体现出父母对我成绩的殷切希望,小至家庭,大至国家,这名字,都显得是如此的理所应当!每次考试时,还未开始答卷,只要先把名字填上去,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一百!”

        老规矩,他开车来接我,我仍旧在公司楼下等他。

        春熙路的夜色很美,霓虹灯时刻提醒着我都市生活的奢靡与繁华,让格格不入的我时常感觉置身其外。这里没有耕田的牛,没有淳朴的乡下人,只有认也认不全的名车,望也望不到顶的高楼,数也数不清的店铺,以及怎么也推敲不懂的人心。

        可这充满竞争的城市空间却正是我期待与向往的地方,作为在农村长大的我,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如梦如幻,令我如痴如醉,即便那背后隐藏着无数的阴险与狡诈。

        我对成都的热爱近乎变态的地步,我喜欢挤在拥堵的公交车上,看着形形色色的人来人往,喜欢听那标准的普通话播报站台的声音,甚至是喜欢空调里散出的一股机械味道。

        想着想着,一阵急促的喇叭声将我惊醒,循声望去,一辆白色奥迪a4停靠在路灯下,车窗内露出一张俊朗的脸。

        “你丫的,快上车!这里禁止停车!”

        没错,那扯开嗓门嚎叫的,正是这故事里不可或缺的头一号人物——欧阳一百。

        我快速爬上车,关好车门。

        “你tm最近死哪儿去了?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我尼玛差点以为你夭折了。”一百朝我骂道。

        “哎,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年底了,公司的事情多到爆,那帮资本家,根本就是一群吸食人血的魔鬼,龇牙咧嘴,能给我这小喽啰安稳日子?”

        “早跟你说过了,没必要给那帮孙子当孙子,你把人家当上帝,人家当你是个p,压根儿就没把你放眼里。听哥哥一句忠言,赶紧辞掉那破工作,跳到我们公司来,有哥罩着,准保你荣华富贵,锦衣玉食。”

        “哎,过了这段时间再说吧,现在正属于我事业的上升期,相信要不了多久,公司领导一定会认可我的能力。”

        “能力?你说你这木鱼脑袋,怎么就那么恁?非要守住那死人坑不撒手,就你那一亩三分地,真要能熬出头,我欧阳一百倒立吃屎!”

        “主要是我比较喜欢编程这份工作,你说这要真去了你那,除了当个陪酒女郎,我还能干些什么?你又不是不了解,我本极度讨厌应酬,反感对陌生人强颜欢笑,要不是看你的面儿,老子才懒得搭理那帮糟老头子。”

        “哎,好吧好吧,懒得管你,天高任鸟飞,随你怎么飘摇放荡。但哥还是把话搁这了,如果哪天实在待不下去,就来辅佐寡人,陪朕打拼这大好江山。”

        我微微点头应承。

        “怎么样,今天这一仗,可有胜算?”他问我道。

        我眯着眼,捋着须,如那关云长般自信道:“呵,老夫驰骋酒场数十载,一路南征北战,斩五粮,诛郎酒,憋尿斩狗熊,戎马一身,何曾败下阵来!”

        “关二哥,你可别败走了麦城,作了那贱男春。”

        “哼,老夫□□这把大刀,早就饥渴难耐了,今日一战,必斩敌将头颅于马下!”

        “好!有尿性!朕亲自为将军击鼓壮威!”

        “诶,这b也装得差不多了,你倒是说说,今儿来的,都是些什么来头?”

        “谁tm知道啊!要不是为了这项目,老子才懒得理这帮孙子!”一百痛骂着酒桌上那些口是心非的家伙。

        “诶,对了,你爸不是给你介绍了一姑娘嘛,谈得怎么样了?”

        “靠,你还甭提这事儿,一提我就来气。啥姑娘啊,喊她大妈还差不多,刚从澳洲回来,说是什么什么学博士,还谁谁的女儿,我看啊,就tm一剩斗士,属于念书念痴呆了那种,跟僵尸没啥区别。”

        “那照你说,你是去见过了?”

        “还不是被家里那老太爷给忽悠了呗,说这女孩有多么多么漂亮,多么多么知书达理,我就琢磨着去见见呗,反正也吃不了亏,总不能见一面就失了身吧。嘿!这尼玛不见不知道,一见吓一跳。你说她长得寒碜点也就算了,还tm装出一副林黛玉般娇羞的模样,吃饭时都得吟诗作对,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你说你吃饭就吃饭呗,还作什么狗屁文章,急得我差点就想掀开桌子,冲她狠狠一巴掌。你懂的,哥喜欢的是御姐,可不是那种昂着头瞎bb的傻大鹅。”一百露出一个奸邪的笑容。

        “人家那叫有文化,有内涵,你懂什么。”

        “内涵个屁!最tm奇葩的是,几天以后,她居然还给我发了短信,说我的样貌已经通过她的审核,就是不知道我是不是处男,因为她希望自己理想中的白马王子是纯洁无暇的。tmd,我当场就差点七窍喷血,老子还没考虑她,她倒挑剔起我来了。再说了,就我们这个年龄,哪儿给她找处男去?要么就是心理有问题,坚守童子身的老变态!”

        听他这么一说,我立马变了脸色,两只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

        他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赶紧抽了自己一耳光,然后油腔滑调道:“哎呀,爷,您看我这张臭嘴,小的我可不是说您啊,您跟他们可不一样,您是在等待真爱,把最好最珍贵的第一次留给最需要的人,那叫一个超凡脱俗,我们这些未婚同房的,都tm是耍流氓!败坏社会风气,跟您可没得一比。”

        “闭上你的臭嘴!”我狠狠别了他一眼。

        一番欢笑之后,我正儿八经地说道:“你就将就一下呗,找个单纯靠谱的人踏踏实实过日子,你爸是想让你结婚,又没让你选美。”

        “这tm操蛋的社会,单纯的人哪儿找去?窑子里能有?幼儿园培养?那也还得再等十多年吧,哥可没那耐性。所以呀,这女人呐,压根儿就没有单纯与复杂之分,只有懂事与不懂事的区别。唉,你老打听我干嘛,咋不关心一下你自己!都一把年纪的人了,还没谈过恋爱,我都替你害臊!”。

        “要你管!”我再次别了他一眼。

        “噢,我明白了,难道是,你那玩意儿有问题?来,让我好好鉴赏鉴赏。”一百一手抓住方向盘,一手朝我□□袭来。

        “滚一边去!你那才有问题!哥这是锋藏不露,在等风云逆转、宝剑出鞘的时机。”我甩开他的手痛骂道。

        “哟哟哟!还宝剑,都绣了吧?要不给你介绍一妹子,做次大保健?也算给你那所谓的宝剑抛抛光,除除锈,做做保养?我看那女博士就挺适合你,兴许人家就好你这一口,估计看着你都会情不自禁地流口水。”一百贼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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