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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和点娘的合作


或许会有人问,为什么只有网络文学才能做出IP了。

        如果要说这个的话,那么只能说IP的概念你不懂了。

        IP是负责“连接一切”的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第一次让内容生产者和粉丝之间的黏性与互动,达到了不间断、无边界的状态。

        在互联网时代,文化产品的连接融合现象明显。游戏、文学、动漫、影视、音乐、戏剧不再孤立发展,而是可以协同打造同一个明星IP,构建一个知识产权新生态。

        也就是说IP其实重点不在IP上面,而在一个互联网上面。

        有了互联网连接一切,IP才能够发出他该有的作用。

        IP第一个是创作出来的作品,这个只要是影响力巨大的作品都行,传统作品中不少。

        但是第二个是改编电视剧或者电影,这个传统作品也不少。

        最重要的是第三个,改编游戏!

        游戏是在哪里玩的?网络上面。

        玩游戏的人是什么人呢?

        10岁到40岁的人,那么看网络小说的人是什么人呢?

        也是10岁到40岁的人,用户重叠!

        请记住这个用户重叠这个词,看传统小说的人一般只有40岁以上的人才会买传统小说来看。

        他们对于游戏天生就有一种歧视,看不起。

        所以对于传统小说改编游戏,我只想说,呵呵呵。

        对于网络小说来说,除去出版之外就只有改编游戏这个最赚钱了。

        因为用户重叠的关系,一般看小说的人都玩过游戏,玩游戏的人都喜欢看小说。

        那么自己喜欢的小说改编成游戏之后他们会不会玩呢?

        答案是会!

        那么IP之间的联系就出来了。

        IP=小说变成游戏,改编电视剧或者电影,请明星代言游戏,出动漫,请明星唱主题曲,对书籍创作主题曲,再然后出周边,然后把本来对小说没有兴趣的人让他们去看小说。

        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对于传统小说来说就不行了,老了的人会玩游戏吗?不会。

        老了的人会买你这本书的周边吗?不会。

        能改编游戏吗?不会。

        至此为止,产业链断掉了,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IP,所以这就是差别。

        也是网络小说和传统小说之间的区别。

        老实来说,其实网络小说是比传统小说更加的赚钱的,真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传统作家有什么能耐能够看不起网络小说。

        比影响力?呵呵。

        比赚钱能力?呵呵。

        比出版?呵呵。

        比改编?呵呵。

        比电视剧?呵呵。

        比电影?呵呵。

        什么都比不上有什么脸说?

        ……

        林木的手指在桌子上不停的点着。

        一瞬间,停了下来,回神过来,拍了一下手,就决定了。

        理清了思绪,林木更加的明白了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

        但是其中的危险也很大,因为很多都是未知的因素。

        比如会不会有人提前动手拿下起点?

        再比如说起点会不会同意?

        或者说林木拿到之后其他公司时不时如林木乺猜想的那样会送上钱来要求合作。

        这些都是未知的,但是林木必须这样做,重生之后如果什么都唧唧歪歪的,什么都怕那还重生干什么?

        还不如写写小说,写写歌赚点钱回家养老,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好了。

        拍板决定下来,林木在自己的小本子上面重重的写下了和起点合作的事情。

        林木在自己的微薄上面写下一段话。

        “至今那些年下画了,成绩不错,感谢众位的支持,接下来会日常的直播,然后准备下一部作品,可以先告诉大家,是一部电视剧,历史剧,里面很多精彩的作品,过几天如果正常的话便会跟大家见面。”

        写完了之后便发出去了。

        关注林木微薄的人看到了林木发出的微薄,统统点赞,转播,评论。

        “电视剧?”

        “历史剧?不会扑吧?”

        “哎哎哎,好像再看那些年一遍,希望林木继续写怀旧类型的书,拍出更多这样的作品,不要投入历史的怀抱啊。”

        “同求。”

        “求沈佳宜下一部,我不要看历史。”

        “我只想看直播,其他不想看。”

        “打打酱油。”

        “我是脑残粉,支持林木所有的作品。”

        “顶。”

        ……

        一时间,林木的微薄下方各种评论勃发,短短时间,转发和点赞还有评论超过万条。

        不过林木看不见了,因为他关上了电脑,拨打了自己经纪人花姐的电话。

        “喂,花姐。”

        “咦,这不是我们的大才子么?怎么有时间给我打电话了?”

        “是不是想要接点通告什么的,放心,这些天我手里屯下的不少。”

        “不是。”

        林木黑着脸说道。

        “我是想问下你有没有路子可以接触现在网络小说的鼻祖起点的高层,最好是董事长那个级别的,我有点事情想要和他们谈谈?”

        “怎么,网络小说站?你不是想要改编他们的作品吧?”

        “呵呵,不算是。”

        “也就是你有这个想法了?”

        “……”林木沉默不回答。

        那边急了,赶紧说道:“你可别做傻事,网络小说改编出来都是扑街的,而且据我所知现在好像有几个公司已经看上了起点,准备动手了,但是又有点迟疑的。”

        林木一听,心里一惊。

        听到后面他们还没动手松了口气,心里更是巴不得想要立马见到起点的高层,赶紧谈下了,到时候才安全。

        “你就说有没有吧,我只是想和他们谈谈,最近写了一部小说,想和他们谈谈在网上连载来着。”

        林木为了赶紧结束话题转到正常的路子上面不得不撒了一个小谎,其实他根本没有写书的意思。

        “原来如此,我这里倒是有他们一个创始人的号码,我跟你预约一下吧,你现在好歹是一个明星,写小说跟他们高层说一下联系一下宣传的问题也是正常的。”

        花姐不疑有他,答应了,虽然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

        “那好,我先挂了啊,花姐,最好是明天的,我明天自己过去找他们,你帮我预约一下就好。”

        “行吧。”

        “拜拜。”

        林木赶紧挂掉了电话,免得花姐再说劝自己接点通告什么的。

        林木真不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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