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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寻秦记


  看着赵娅芝坐车已经离去,林振华缓过神来。开心的走在马路上。嘴里唱着(爱转角)。

  某个路口爱在等着你往前走不回头看了

  记忆的笑脸缓缓的敲着我的琴键我不舍得

  让你孤单单的我爱你的心牵挂着

  心不再拼命躲不去害怕结果假设有个以后

  你会怎么说一直想跟你说幸福不再溜走

  下个路口你会看见爱有美丽笑容

  爱转角遇见了谁是否有爱情的美

  爱转角以后的街能不能有我来陪

  爱转角遇见了谁是否不让你流泪

  也许陌生到了解让我来当你的谁

  我不让爱掉眼泪不让你掉眼泪

  现在永远你就是我就是我的美

  心不再拼命躲不去害怕结果假设有个以后

  你会怎么说一直想跟你说幸福不再溜走

  下个路口你会看见爱有美丽笑容

  爱转角遇见了谁是否有爱情的美

  爱转角以后的街能不能有我来陪

  爱转角遇见了谁是否不让你流泪

  也许陌生到了解让我来当你的谁

  我不让爱掉眼泪不让你掉眼泪

  现在永远你就是我就是我的美

  爱转角遇见了谁是否有爱情的美

  爱转角以后的街能不能有我来陪

  爱转角遇见了谁是否不让你流泪

  将寂寞孤单作废让我来当你的谁

  我不让爱掉眼泪不让你掉眼泪

  现在永远你就是我就是我的美

  唱着唱着觉得自己的歌声也挺不错的,老天对自己这一世不薄啊!原来自己唱歌的声音也不错,再加上自己长相也不错。可以把前世自己喜欢的歌曲写出来,自己出唱片。

  如果自己这样一步踏出,以后就真的不知道未来的歌坛会怎么样。自己现在炒股因为资本还很缩小看不出什么问题。等以后自己资金大了,在做金融的时候引起的蝴蝶效应会映照在所有人的身上。

  自己还知道很多各位大神的小说。像番茄的盘龙。辰东的神墓。天蚕土豆的斗破。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现在要是写出来。就现在香港这个小市场,就算金庸和古龙加起来。连一个对手都算不了吧!顶多算半个。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所以决定了还是先写小说开始,现在的香港比较流行武侠小说,金庸现在已经封笔了。自己现在写小说,可以打出自己的名声,还可以赚到很多的钱,毕竟未来的股市谁有说得准呢!现在我自己可以开创一个穿越小说。以后也能被人称为穿越之祖什么的。现在可是1972年,能够写的小说多了去了。做一个快乐的文抄公。

  现在的香港报纸东方日报、苹果日报、香港日报、星岛日报、马房日报、大公报、香港文学报、还有就是金庸的明报。

  那么多的日报,林振华也是有点头晕。72年香港人口才140多万人。但是架不住现在的生活娱乐设施匮乏啊!不像21世纪的我们一部手机,可以让人天天玩,白天玩、晚上玩,可以看视频,可以打游戏。就算结了婚,老婆都没有手机重要。一时间手机要是不在身边,那可惨了,堪比戒毒。

  这些报纸之中只有星岛日报、东方日报、还有明报比较适合出版小说。特别是明报,明报最初就是看着金庸的武侠小说起家。一直到现在都还在连载这金庸的小说。

  林振华决定心动不如行动,下午就不去九龙交易所了。立马打车回了家,进了自己的房间。

  现在72年的香港也就金庸的武侠小说,除了金庸也就剩下倪匡和古龙的武侠小说了。

  现在这种情况,正是林振华最难的表现得机会。只需要自己把寻秦记写出来,那就是真的开宗立派了。

  随之而来的不只是高额的稿费,还有爆红的名声。香港新式小说,穿越小说之祖。

  横空出世一部不一样的穿越小说,而且还是穿越到古代战国七雄时期。作者才16岁,这样所带来的名和利,绝对是无比耀眼和风光的。想想金庸古龙写小说出名的时候。那个风光无限啊!而自己写的穿越小说绝对是一枝独秀。

  古添乐版本的寻秦记,林振华也是清晰的记得,那时候不管是香港还是台湾还有大陆都是一部收视率超级好的电视剧。在香港电视剧排名里都是排名前几的电视剧。

  林振华拿出了笔记本在笔记本开头写上《寻秦记》。照着前世古添乐演的电视剧剧情写了起来,为了能让寻秦记里面的剧情更好的衔接,也做了这修改,并且删掉了那些与主人公无关的人员剧情,也删掉了很多不太重要的角色,使得男主人公的剧情更连贯。角色多,剧情就会容易分散。角色少,反而更容易写。灵感来了挡都挡不了。

  就这样从下午一点回到家,一直到傍晚五点,林振华整整写了4个小时。期间老妈上来看了林振华,看着他在写东西就没有去打扰他,后来幺妹阿敏也回来了,看到他在奋笔疾书的这些书,也没有去打搅他。

  不知不觉林振华写书已经到了忘我的境界,一直到感觉手都在僵硬的发抖写不好字了才停下来。一放下手都有点抽经,酸痛不已,甩了甩了手臂。才感觉手有了点感觉,好受多了。

  林振华感叹道:现在这身体素质真的不行,还得锻炼身体。看来真的要跟王老爷子学八极拳了。只是现在手臂还在恢复期,再过些天应该就可以去练武了。

  林振华看着自己在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字。也是很无奈,现在香港写的都是繁体字,前世林振华记忆学的是繁体,但是作为21世纪新人类。在写作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得把简体字写上去。搞得涂改了好几次。

  看着自己写的小说,粗略的看了下自己写的文字。检查了下错别字。四个小时居然写了一万多字。

  就这样平均一分钟居然写了33个字,一个小时不停的写了将近2000字,不容易啊!这可比小时候写作文快多了。

  在这个没电脑的时代真的写字太痛苦了。从敲击键盘,到一笔一划写字。让林振华觉得写小说无比艰难险阻,再加上现在的香港用的是繁体字,笔画又特别多。混合着简体字的记忆,经常搞混。

  林振华用左手揉着右手手腕,怀念起了家里面那台放在房间里桌子里落灰笔记本电脑。头一次觉得有电脑真好,打字可以用五笔打字,又可以用拼音打字。而且打字特别快,又可以自动纠正错别字。现在要是有一本笔记本电脑可以码字该有多好啊!一天下来码上几万字都洒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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