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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通缉犯


又死人了。[燃^文^书库][www].[774][buy].[com]【燃文书库(7764)】

        三个青年的尸体孤零零的挂在村口的歪脖子树上,干瘪皮肤上原本应该狰狞的纹身此刻却显得死气沉沉,仿佛在低声呜咽。

        三三两两的村民围了上来,恐惧而又兴奋地望着正在四处检查的民警,议论声此起彼伏。

        “邪门,怎么死人了……”

        “哎呀,好大的酒味,这几年死了应该有十几个了吧!”

        “死的活该!几个地痞流氓整天就知道欺负我们,我们家那二亩地都被这群畜生糟蹋啦!”

        “报应啊!阎王爷开眼了……”

        “……”

        恐惧、无助,但又带点兴奋的气氛在人群中传播,甚至连打扫案发现场的民警也被这股气氛笼罩,默不作声。

        看样子像是自杀,但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死者脖子上的两道勒痕,**裸的谋杀!

        不到四年的时间,城关镇这个小小的乡镇前后已经死亡了十七人!

        死亡手段极其诡异,活埋、自杀、食物中毒,甚至,有一个人竟是被自家养的狼狗活活咬死!以至于,人口足足三万多人的城关镇一到晚上,根本没几个人敢上街!

        这种案件,早在一年前就已经确认了凶手,但很可惜,不管警方花费多大的人力物力,依旧找不到凶手,只能在网上及电视上发布通缉令,期望凶手走霉运被知情人发现吧。

        通缉令上的黑白照片,是一个看起来非常憨厚、敦实的男孩,年龄大概只有十三四岁。没人能想到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男孩,竟是这十几起谋杀案的唯一嫌疑人!

        姓名:秦征。

        性别:男。

        民族:汉。

        孤儿。

        警方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只能得到这么一点点信息,而且这点信息还是从那堆早已成为废墟的破旧房间找到的。

        杀人动机?很简单,那堆废墟下,曾经活埋了三个人,秦征,以及他的父母。

        四年前,来自省城的大商人钱百万花巨资在城关镇买下了一片土地,做房地产生意。当时在文件中规定,在那一片土地上有地的农民,每亩地可以得到四万元的补偿。秦征家,有两亩多一点。

        然而,最后到秦征父母手上的钱,只有不到五千块。

        被欺骗了的农民当然不肯搬家,在拆迁队的威逼利诱及殴打之下,很多人屈服了,但也有很少一部分人依旧抗争。很不幸,秦征家就是这群人的领头人。

        那一晚,在挖掘机的轰鸣中,秦征与父母活活被埋在砖石之下。而就在房屋倒塌的那一瞬间,父母同时将自己压在身下,用自己的身躯,打开了秦征活命的通道。

        第二天,在村民的帮助下,秦征从废墟中爬了出来,而父母,却永远的离去了。

        活下来的秦征,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将前来做最后通牒的拆迁队头子、十几个队员,以及和那群商人同流合污的村支书,死死地记在了脑海里。

        那一年,他刚刚十四岁,成了孤儿。

        原本温馨美满的一家被罪恶的金钱所摧毁,普通人早已痛哭昏厥或是为求公道而闹得满城风雨。但秦征却没有,他只是将父母的尸体接回了老家,呆呆的在尸体旁做了三天三夜,期间只是偶尔喝一口水,驱赶一下蚊虫。

        最终,在尸体快腐烂的时候,他红着眼拨通了殡仪馆的电话。

        这时候,人们对他的讨论又多了起来了。

        “我从小就看这孩子就有些邪门,有一次我摸那小孩的后脑勺居然凸起了好大一块骨头。”

        “是啊,我家崽子也说了,在学校他就爱打架,还老欺负女生,老师也管不了他!”

        “十几岁的娃娃,就这么顽皮,长大了也不见得会做什么好事。”

        “……”

        不知为何,秦征出生时,后脑勺长了一块稍稍凸起的尖锐骨头,很明显。当时母亲用字典做枕头,想要将那块骨头磨平,有一点效果,但是过了几年,那块骨头又悄悄地长了出来。

        后来,这件事被教了一辈子书的姥爷知道了,开玩笑的说道:这叫做反骨,在古时候长着这种骨头的人,不是当世帝王,就是逆世枭雄!看来,我家小征还有做皇帝的命呦!

        古代封建王朝时期,有一种人被称作天生反骨,具有叛逆性精神的异端,不忠不义之人。若是出现在腐朽没落的王朝末代时期,一旦被发现就会面临着株连九族的下场!

        在面相学中,反骨也是王侯面向的一大主要特征。

        相传北拒蛮夷、西连吐蕃、东震倭寇、南怀诸岛,被四周异族尊称为“天可汗”,大唐王朝开创者的李世民,就生有反骨!

        而在明朝末年,杀人盈野,威震天下,差一点就能开创出一个新的朝代的王者,也同样生有反骨!他的名字,叫做李自成!

        就算是西方国家的神话传说当中,也有一个人生有反骨。

        他就是,我主耶稣基督的十二使徒之一,却因三十枚银币而背叛耶稣的犹大!

        而现代脑科学则证明,凸出部位的大脑神经正是主管人的逻辑思辨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部分,这部分发达,正是说明此人的逻辑思辨能力极强。

        秦征,无疑也拥有这种叛逆,或者说逆世这种精神。

        他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他杀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们村的村支书。若不是他收了拆迁队和钱百万的好处,就不会任由那群小混混威逼利诱村民,霸占村民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四年前的那个夏天晚上,他趁着村支书一家人熟睡之际,悄悄潜入了村支书家中,将液化气的阀门开到最大,然后,关紧了窗户及大门。

        第二天,便从村支书家中搬出了两具尸体,他,和陪他一起做了亡命鸳鸯的老婆!

        而后,他更是对当时在拆迁队中做过的小混混展开了疯狂的报复,借着缜密的心思和出其不意的想法,整整十七个人,都成了他手下的亡魂!甚至,间接因他而死的无辜人,也有七名。

        而这三个小混混,则是当年那群拆迁队中最后的三个人,秦征在他们经常去的酒吧外整整等了七十多个小时,终于等到他们喝了个酩酊大醉。而后,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麻绳,一个接一个的勒死!

        ……

        “……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或者……也在这死去……”

        北京,不知名的地铁道口,秦征穿着单薄的衣衫静静的坐在走道上,倾听者北漂人的歌声。

        帝都的秋天今年仿佛来的很早,八月份刚一过,天气就转凉,飘荡的落叶随处可见。

        秦征坐在这里已经很久了,手上拿着一张黑白照片,默默无语。

        照片上是一张全家福,一对夫妻和一个小孩子,那小孩子的脸蛋依稀和秦征相似。

        “四年了……爸、妈,你们过得还好吗……”默默哽咽,泪水不由得充满眼眶。

        秋风微起,掀起一地落叶。

        “很快……我们的仇人我已经找到……我会带着他的命……在你们的坟前祭奠……”

        良久,秦征站起身来,掏出两枚硬币,扔到了不远处歌手的吉他袋里,迎接他的是歌手感激的眼神。

        随后,转身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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