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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章:萱萱篇-最美初恋


萱萱的自述:

        我叫蓝萱,小名萱萱。我生长在一个好大好大的家庭,有疼爱我的爸爸和妈妈,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以及三个弟弟。

        哥哥以前叫蓝与,后来改名叫霍与了。其实人家还是习惯叫他哥哥啦,所以他叫什么,对我来说很无所谓。

        姐姐叫蓝瑾,到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她原来是傅叔叔的孩子,也是在后来才知道,她有些特别,但是她特别之处在哪里,稍后她自己会告诉大家的。

        霍明哲的出生最特别,以前他不知道,后来他知道了,竟然以此为荣,因为他一直很想特别嘛,可他又没有蓝瑾那样特别,所以只好在出生上做文章了。

        至于霍霆轩吗,他是一个被爸妈宠坏的小屁孩,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傲娇。我和哥哥看不惯的时候,就偷偷的捉弄他,可他不是傻瓜,也会反击,每次反击也弄得我们很狼狈。总之,我这么多兄弟姐妹里,我最最讨厌的就是他啦。

        还有霍不错,哈哈哈,这个名字,每次提起来,都要笑掉我们的大牙,忍不住念叨爸妈好奇葩啊,竟然给他起这么怪的名字。这个名字从陪伴他那天起,就给他带来不少的麻烦。因为他是一个暴力份子啦,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只要有人敢取笑他的名字,他就会收拾对方。婴儿的时候是咬人,打点了是挠人,后来呢……没人敢当面取笑他名字,毕竟大家还想活嘛……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这个名字是傅叔叔起的,据傅叔叔委屈的哭诉,当时他也考虑到一个好名字的重要性,所以才给他的大宝贝起了这么一个高端洋气上档次的名字。他刚哭完,就被霍不错打飞了。

        好了,我的家庭有多大,我已经基本介绍完了,至于我的爸爸和妈妈嘛,你们早就认识了,我就不再这里啰嗦他们的事了。

        现在该来讲讲我的故事了。讲什么好呢?哦,这是言情小说,那就讲讲我的爱情故事吧。

        自述完毕,故事正式开始:

        蓝萱从小就偏爱美男子,见到帅哥就走不动路外加流口水。从小的志愿是嫁给霍擎苍,因为他不仅长得帅,还高大威猛,还有钱。

        不过,后来看在妈妈很可怜的份上,她就粉大方的把自己心仪的男人让出去了。

        什么?问她初恋的年龄?有没有搞错啊,她一直是初恋状态好不好,每和一个男人谈恋爱,不都是一个恋情的新开始吗,尝试新的恋爱滋味,重新努力认识了解一个男人……她觉得,每一次恋爱,都是初恋。

        咳咳,是,曾经有一段日子,她很粘他,以他马首是瞻。但每个人都有过一段脑残的时候,对不对,所以要理解……

        好了,不能再歪楼了,该言归正传了。

        言归正传,萱萱出生那一刻,第一眼看到了一双细长好看的眼睛,她就爱上了拥有这个眼睛的男人……结果,很快就发现,她是个女的……

        悲剧啊 ̄ ̄

        什么?问她最刻苦铭心的恋爱是什么……是啊,既然她谈过那么多次恋爱,应该有一场最最刻苦铭心,爱的最深的却也得到最痛的恋爱吧。

        讨厌,勾起她最最伤心的回忆了。

        那应该是在她十六岁的花季发生的事。当时,她非常傻的迷恋上了高她一届的学长,然后做出了很多连回忆都不敢回忆一下的蠢事,惨烈的回忆吧。

        干嘛非要逼人家讲那段故事捏。

        那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她作为一个新生踏入了高中的校园,背着书包,蹦蹦跳跳。

        “这位同学——”

        正当她好奇的四处看来看去的时候,一个黑影突然从天而降,挡在了她面前。

        她不由的抬起头,然后,整个人就傻了——

        哇,好高啊,好帅啊……

        这世界上竟然存在天神一般的男人……

        帅哥她见得多了,但是,能比爸爸、哥哥和弟弟都帅的人,她这还是第一次见到。

        她决定了,就是他了,她以后的良人,就是他了。

        她双眼眨都不眨一下,直勾勾的盯着对方看,美男突然眉头一皱,脸色顿时有些放黑。

        “这位同学,上学要穿校服不知道吗!”他的声音跟他的表情一样很冷,还以为能吓到面前这个花痴,可惜,萱萱见过太多次老爹摆黑脸,当然,不是对她,而是对他的那些手下,所以她早就对冰山啊黑脸啊,有了免疫力。

        于是,她非但不怕,还冲对方露出一个无比灿烂明媚的笑容,“学长,请问你叫什么,是哪个班的?”

        美男可能常被人问道这个问题,所以不动声色,冷冷的回复:“请问你叫什么,是哪个班的?”

        哎呦,学长在询问她的讯息啊,一定是对她也有意思。萱萱立即激动起来,摆了一个立正的姿势,一本正经的说:“报告长官,我叫蓝萱,蓝色的蓝,萱草的萱。我是一年五班的。”

        “蓝萱是吗,一年五班是吗,上学不穿校服,记过一次,三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三次打过,就要被学校开除,记住了吗!”

        这可是全国师资力量最庞大,教学质量最高,收费最昂贵的私立高中,但同时,也有着最严格的私立学校管理制度,别的私立学校里有的那种学生打老师,花点钱就可以放过的事,在这里,可是从来不被允许。

        蓝萱根本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开除她?开玩笑,学校是她家开的,董事长是她老妈,谁敢开除她?

        但是,她当然没有说出这个人,眼睛依然直勾勾的盯着美男,笑嘻嘻的问:“学长,我都把我的讯息告诉你了,公平起见,你的也该告诉我了吧!”

        学长只是特么无礼的白了她一眼,根本不理会她,转身就要走。

        蓝萱速度极快的跳到他面前,张开双手拦住他:“学长,我喜欢你。我蓝萱在这里立誓,你会是我最后一个男朋友!”

        她说的坚定,那么容易让人信服。

        可是,冰山脸却只是对她投出一眼,冷冷的,带着讽刺的一眼。

        “他叫林希祐,是高二二班的班长,同时也是校学生会主席,是全校最有名的高材生,学习、体育、音乐、绘画……简直没有他不会的。”

        蓝萱听着“手下”的报告,越听越惊喜,哇,这种集合聪颖、才艺和样貌的完美型男生,原来真的存在。

        “他有女朋友吗?”

        这才是她最关心的问题。

        “没有。”

        蓝萱兴奋的拔高了音调:“有喜欢的人吗?”

        “没听说过,倒是听说一大堆女生喜欢他,却不敢追他。因为他给人的感觉很冷……”

        “这种男人不正是大家最最喜欢的酷男吗!”蓝萱露出灿烂的笑容,昏暗的教室顿时都变得明亮起来,看得对面的人都愣住了,若不是个女的,估计真的会扑上去,照着她笑颜逐开的脸蛋亲一口。

        “蓝大小姐啊,你真的决定追他?”

        她见蓝萱坚定的点点头,不由的竖起大拇指:“你,勇气可嘉。”

        “追一个男人而已,有什么值得表扬的。”她从有记忆来,会说话开始,就在追各种男生啦,追男生,她手到擒来。

        “我还没有汇报完呢。林希祐是聪明,是多才多艺,可他也有很多缺点,嘴巴毒,不绅士,对待女人不手软……”

        “停!停!”萱萱做了一个手势,打断了对方的话:“你不用说了,他有多难攻克,我要自己去体验。普普通通的男人,还跳不起我的兴趣呢。”

        她见过太多极品的了,霍与、霍明哲、霍不错,一个比一个极品,所以,她怎么会怕挑战性高的男人呢!

        萱萱决定把林希祐拿下,可她还没那么傻,直接冲上去,毕竟上杆子的不是买卖,倒贴的不值钱。

        所以,她决定使“阴招”。

        首先,造谣。

        如今,美德这个东西压根没人传送了,可谣言却比什么都传的快。这不,她一个“手下”上午才把谣言悄悄放出去,下午她就成了全校师生的瞩目对象,一路走来,很多人都偷偷对她指指点点,她还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迷茫样。

        不急,要沉住气。

        手下帮她摸清了林希祐的出行路线,中午走哪条路去餐厅吃饭啊,吃饭后在哪个操场打球啊,就连他第几节课后容易上厕所,都摸得清清楚楚。

        于是,就出现了这么一幕。无论林希祐去哪里,蓝萱都已经提前在那。

        比如去食堂的路上,她就走在他前面不远处。

        比如去篮球场,她已经领着一堆女生在场地旁边的大树下乘凉。

        比如课间时间去学校的小卖部买东西,她也已经在里面挑挑选选。

        几天下来,林希祐感觉,无论自己走到哪里,她的身影总在他前面晃来晃去,可人家做任何事就是比他早一步,他又不能说出哪里不对来。

        也许一切都是巧合。

        可这些巧合,却让谣言越演越烈。

        终于,这天下课后,林希祐正和同学收拾东西,准备一会儿去学生会办公室,蓝萱却气呼呼的出现在了他班门口,大声叫道:“林希祐,你出来一下。”

        一般情况下,某个男生被美女叫出办公室,都会惹来一片起哄声,说什么,有美女追啊。

        可是,蓝萱气呼呼的样子很吓人,显然不是要追男人的样子,所以教室内,林希祐的同学们,没有敢乱起哄。

        林希祐皱了皱眉头,对于脸上布满怒气的女人,他表示很不解,但还是走了过来。

        “有事?”她冷,他更冷。

        他就站在教室门口,冷冷的睨视着她,冷冷的问,一副高高在上的傲娇样。

        蓝萱就喜欢他这幅傲娇的样子,能和自己暗恋了一个星期的男人面对面说话,她心里真的兴奋级了,但脸上却一点都没表现出来。

        “林希祐,我问你,大家都说你喜欢我,是不是真的?”

        林希祐喜欢蓝萱的谣言,早就在校园流传了,林希祐也有所耳闻,但是他根本没放在心上,因为他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可放在心上的。

        而且,蓝萱是谁?他根本不知道,也没兴趣去打听。

        现在看到蓝萱本人,他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她,那个开学日不穿校服,还口口声声说要追他的人。

        林希祐微微张了唇,好像要说什么,却被气呼呼的蓝萱给打断了。

        “林希祐,不管那个谣言是不是真的,我警告你,千万不要喜欢我,因为我不会喜欢你。”想让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有兴趣,那就要显得与众不同。蓝萱很清楚,对于林希祐这种被女生宠惯了的人,唯有和别人反着来,才会让他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冤家变成亲家的事,也是常有的呢,所以,她反其道而行。

        显然,她这招挺成功,一句话下来,林希祐的脸色变得更阴冷了。

        “你放心,我不喜欢你,我也不会喜欢你。”

        “那怎么现在到处有谣言,说你喜欢我?空穴来风吗?”蓝萱也故意皱紧眉头,不满的呵斥:“大家都说,你老跟着我,我去哪里,你就去哪里,能看到我的地方,除了课堂外,一般都能看到你,你说,你到底有没有跟踪我?”

        林希祐真的好无语啊,他什么时候跟踪她了,是,他承认,最近总是莫名其妙的看到她,但这些都是巧合,怎么算是跟踪?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的行为,给我造成很多麻烦?喜欢你的女生,明着的,暗着的,都要找我麻烦……”萱萱说道这里,本来挺理直气壮的,现在小脸上却写上了几分委屈。

        “人家只想度过一个普通的高中生活,为何偏偏要因为你而惹上麻烦啊。”

        她这么说,林希祐也有种自己做错了事的感觉,但是他一向冷漠惯了,不由的哼了声:“我不知道这些谣言是怎么回事,但是,你放心,我会到处跟人家说,我不喜欢你。”

        “你最好能做到。”萱萱放下这句话,转身就走,她腰板挺直,柔顺的黑色直发犹如瀑布一样披在肩上,从后面看她,她特像一个公主。

        等拐过一个弯,萱萱不由的握紧拳头,暗暗窃喜,吔,这次一定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追男第一步,很成功。

        追男第一步很成功,到了第二步,该是她展示自己优点的时候了。

        第一步是获得男人的注意力,当男人的注意力放在你身上的时候,你当然要把好的一面表现出来,酱紫他才会对你越来越欣赏,欣赏最后变成赞许,然后变成佩服,变成疼爱。

        于是,期中考试结果出来,蓝萱不出意外的获得了第一名。别看她是千金大小姐,也别看她长得漂亮,满脑袋是帅哥,就以为她学习不行,怎么说,她跟霍与也是双胞胎,人家都超前毕业出国深造了,她随随便便考个第一,也是应该的吧。

        当然,她考了第一,可不光是因为聪明,也是因为下了苦工的。不然,光聪明,不去学习,又能懂什么呢。掌握好的学习方法,善于利用自己的聪明,再吃一点点苦,成功就这样来了。

        全校文艺汇演,她弹钢琴,八级。

        全校运动会,她游泳,400米,800米,全部第一。

        ……

        很快的,【男有林希祐,女有蓝萱】的话就在全校范围内传开了。如果说林希祐是金光闪闪的校草一枚,后面有一卡车的女生追,那么,蓝萱就是光华璀璨的校花,后面追着她跑的男生,不比林希祐的粉丝少,甚至更多更大胆,毕竟,在追求异性这件事上,男人更放得开一些。

        林希祐却一如以往的冷淡,和蓝萱见面,和她连个连招呼都不打,两个人像对着干似的,努力让自己更优秀,比对方更好。

        很快的,一个学期就过去了,暑假来临。

        听说林希祐要去国外度假,一想到二个月看不到她,她的心里突然觉得空落落起来。难道还要追他到国外去?

        其实,这也不难。

        虽然爸爸和妈妈现在几乎不太管她,二个人整天只顾着亲亲我我的,虽然哥哥出国留学了也没空搭理她,虽然姐姐天天神神叨叨的忙着她所谓的光荣事业,虽然三个弟弟整天勾心斗角……

        虽然没有人可以陪她出国,但是她自己出国,也完全没有问题。早在初中升高中的假期,她自己就出国玩了一趟,差点走遍了整个欧洲。

        但是,她有些生气吔。她觉得,他好像对她有点兴趣了,为何就是不主动跟她打个招呼,让二个人的关系更近一些呢?

        哼,虽然是她决定追他,但是她一向走的是间接又迂回的路线,是不会让他看出,她在追他。所以,她一定要熬着住。不管这个暑假有多想他,也不去找他。

        这是一个极其痛苦的决定,放假的第一天,她就发现日子好难熬,整天无精打采的躺在床上,望着手机里偷拍的照片发愣,连楼下弟弟们打架的声音,也丝毫起不起她的兴趣了。

        一天比一天漫长的过去了,半个月之后,她就被相思折磨的瘦了一圈。虽然她比较早熟,又懂事,蓝以风不太放心思在她身上,但毕竟当妈的,还是很快发现女儿的不对劲。

        这天吃过午饭后,蓝以风就来到她房间,望着坐在床边榻榻米上的女儿,关心的问道:“萱萱,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不开心吗?”

        萱萱叹了一口气,悠悠的回答:“妈……你不用担心我,我只不过在犯相思病而已。”

        “相思病”,三个字从她嘴里出来,说的是那么的轻巧,就好像“相思病”是一个多么不起眼的,多么无所谓的小病一样,但是蓝以风知道,对于恋爱至上的女儿来说,真心是一个大病。

        她也扔掉鞋子,坐在榻榻米上,和女儿面对面坐着。她和霍擎苍结婚,已经过去十年了,她也即将奔四,可是,有爱情的滋润,有世界上最深情的男人的关怀,生活无忧,吃喝不愁,加上包养有加,她看起来还和十年前一样年轻,眼角那里,只有笑的时候,才会露出浅浅的鱼尾纹。

        所以说,女人是一朵花,细心呵护的花,盛开的时间就会长一些,相反,没有人管的花,就会很快枯萎。

        蓝以风凝望着女儿精致美丽的小脸,她的长相,集合了她和霍擎苍的所有优点,精致美丽。这张脸,适合笑,不适合染上一层哀愁的云。

        以往女儿谈恋爱,哪怕失恋,低落个一两天就会好,可她已经许久提不起精神,显然,这次她是动了真情。

        “林希祐是一个挺好的孩子,你喜欢他,妈妈挺赞同你的眼光。”

        “啊?”萱萱有些吃惊,“妈妈,你怎么知道……”

        继而,她就反映过来了,知女莫若母,况且,自己还在妈妈的眼皮底下弄那些招数,妈妈怎么可能不知道。

        蓝以风并不反对女儿这个时候有喜欢的男生,毕竟她都十六了,这要放在古代,都是结婚的年龄。青春的时候,爱恋上一个男生,对长大后的女儿来说,也会是一个酸酸甜甜的回忆。她更不会说,“恋爱可以,可不要耽误学习啊”,诸如此类的话,毕竟,学习哪里有女儿的幸福重要。

        蓝以风冲女儿笑了笑,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男人啊,有的时候就得吊着他,他放在你身上的目光才会越来越重,对吧!”

        说完,她也望向了窗外,望着不远处扭在一起打架的混小子们,无动于衷。

        这三个人估计是八字不合,每天下午不打上一架,不挂点彩,就浑身不舒服。以前,她还管一管,现在呢,不但不管,还当看热闹了。

        青春就是好,有使不完的精力。他们在家里打,总比出去打了人,惹的人家父母找上门来好,反正又不会出人命,又不会缺胳膊断腿。

        她正胡思乱想着,就听楼下突然传来一声惊恐的叫声,霍霆轩胳膊有些奇怪的扭着,而尖叫的人不是他,而是霍不错。

        “妈妈,妈妈,你快来啊,哥哥的胳膊好像断了!”霍不错仰着头,冲着别墅的方向大声喊着。

        蓝以风无奈的叹口气,本来还想跟女儿交流下恋爱心得的,这下又被不孝子给打断了。

        她冲窗外的人大喊了一声:“你们就站在那不动,我就来。”

        蓝以风冲楼下喊完,动作和平时没二样的下了榻榻米,穿上鞋子,和蓝萱说了一句:“我去看看他们。”就朝外走去,连步履的快慢,都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

        镇定自若的,根本就不像有一个胳膊折了的儿子的妈妈。

        蓝萱坐在榻榻米上望着下面,霍明哲和霍不错围着霍霆轩,不知道比划着什么,好像想自己想办法,把霍霆轩的胳膊掰正似的。直到蓝以风来到楼下,给了他们一人一个栗子,他们才停下了手里动作。

        她离的虽然有点远,但还是听到了霍霆轩的抱怨:“老娘,现在我是伤者啊,你下手能不能狠点。”

        “我打你打的再疼,都不如你胳膊折了来的疼吗?折了胳膊都不掉下眼泪的人,给你个栗子吃而已,瞎叫唤什么!”蓝以风说着,豪不温柔的拉着儿子走向车库,一边走一边念叨:“这一家都是怪物啊,都是怪物。”

        “你是怪物的妈妈!”另三个小子非常不满,异口同声的说。

        过了一会儿,有一辆车子使出了大门,楼下终于安静了。三个经理旺盛的混蛋们,终于滚蛋了。

        静了下来,是很好,耳朵不隐隐作痛了。

        但是,一静下来,她就又想起了林希祐。

        太阳渐渐西斜,中午十分的火辣气温也开始渐渐减低。妈妈和弟弟们还没有回来,估计是帮弟弟看完了手,就被他们缠着去哪里玩了。

        她从榻榻米上滑下来,换上一件沙织的长裙,穿上一双人字拖,披头散发的下了楼。

        她想出去走走,不想再这样闷在家里了。

        来到门口,有人要跟上来,她微微摆了下,保镖就退下了。从小为了防止被人绑架,她和哥哥弟弟们都有练习过跆拳道,防御术等,她身手还不错,一般人都绑架不了她,况且,她就是在小区里转悠转悠,这个小区的保全又做的非常到位,所以她根本不需要保镖。

        这是一个高档的小区,小区内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别墅,每个别墅之间有些间隔,所以小区占地面积很大。小区的左面有一个风景优美的景观公园,公园里有小溪,有古桥亭廊,假山,周围的鲜花,四季不败,溪水清澈,里面的各色金鱼,游的十分欢畅。

        因为他们永远不知道夏天的热。

        蓝萱喜欢有心事的时候,一个人来公园散步。但并不是喜欢这些小溪、金鱼神马的,而是喜欢通往公园的那条长长的,耳边仲满大杨树的路径。

        走在树荫遮蔽的幽径上,烦躁的心也就慢慢的静了下来。

        她缓缓的悠哉着走着,却怎么也没料到,对面拐角的地方,突然走出一个人。

        看样子,那人也是在散步。

        可是,她却大吃一惊,因为那人,正是她心心念念的林希祐。

        林希祐在这看到她,显然也吃了一惊,但他习惯了把一切情绪都藏在心底,所以,那吃惊的神色在他脸上,真的是一闪而过,快的让人根本捕捉不到。

        而蓝萱见林希祐面无表情的瞟了自己一眼,便收去了神色,她也立即压下所有的震惊,脚步只是微微顿了一顿而已,然后像刚才那样,继续往前走。

        可她脑海里乱遭遭的声音,可没有她本人看起来那么平静。一个声音说,学下妈妈,临危不惧,面不改色;一个声音又在那尖叫,天,怎么会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他,看看你都穿了什么啊蓝萱,白色的吊带裙,土的不能再土了,还批着头发,像鬼一样。;还有一个声音在弱弱的问,要不要跟他打招呼啊,要不要跟他打招呼啊。

        只是短短的几步距离,她就来到了他的面前,可她脑海里已经咆哮过太多的想法。就在这最关键的一刻,妈妈说过的一句话又从记忆里冒了出来:男人啊,有的时候就得吊着他,他放在你身上的目光才会越来越重,对吧!”

        妈妈的话,其实跟她之前做法的缘由,是一样的,就是不让自己显得是倒贴的。

        所以到了这种关键时刻,她不允许自己因为过度的兴奋,激动狂野的心跳,就先放下了坚持。

        所以,他们无言的擦肩而过,就像二个本来就不认识的陌生人一样。

        擦肩而过后的下一刻,她就有些后悔了,心里满满的都是失望。她就带着这样的失望,回了家。

        第二天,同一时间,她明知道也许不会再看到他,可还是不由自主的出了门。只不过,这一次,她不敢再那么随便的穿什么,深怕遇到他会丢自己的脸。

        然而,他昨天出现的那么突然那么莫名其妙,本就很令人吃惊。今天又怎么会出现呢?

        她忐忑不安的走在林荫小径下,眼见就要走到头了,都没有看到他的身影。他今天不会出现了,昨天是一个意外,而意外,是不可能天天都发生的。

        然而,就在她失望的整个人都呈现颓败之气,低着头时,对面却突然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

        熟悉的脚步声?是啊,她虽然和他没有说过几句话,可她连他的脚步声都觉得熟悉了。果然,很快的,一双属于林希祐的脚就出现在了她左前面。

        然后,二个人再次的擦肩而过。

        但这一次,她的心里不再是失落,而是因为又意外看到他而腾起的兴奋。

        这兴奋持续了好久,她早早躺在了床上,却兴奋的半宿没睡。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每天,她都准时的去散步,每一天,她都会遇到他。

        有的时候是她在林荫小路上走了一般的时候遇到他,有的时候,是她走出林荫小路,踏上人造古桥的时候遇到他,有的时候,是她坐在凉亭里乘凉的时候遇到他……

        他们碰到的时候,总是看对方一眼,然后就瞥过眼去,谁也不不看谁的,擦肩而过。可是,她的心里却跟喝了蜜似的,甜的她睡觉都能笑出声来。

        她就这样跟他擦肩而过了一个礼拜,到了第八天的时候,这样的擦肩而过,突然就消失了。

        蓝萱生病了。

        那天从公园回来的路上,突然下起了雨,她没能及时找到地方避雨,瞬间被浇透,落汤鸡一样的踏进了客厅,还被弟弟们取笑了半天。

        她对淋了雨,浑身又湿又冷,并不在意。毕竟从小到大,她都是一个健康宝宝,鲜少生病。唯一一次重病,还是起水痘。当时为了不留疤痕,她浑身痒得不行,却挠都不敢挠一下。

        所以,她想着只不过是淋了一下冰冷的雨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回了房间,随便的洗了一个温水澡,换了一件有些薄的睡裙,连续打了三个大喷嚏,还不以为意。

        这样放纵自己的结果就是,到了夜里,她开始感觉到不舒服。头有些晕晕的,嗓子也有些痒,鼻子好像被什么堵住似的,令人喘不上气……

        可她还没意识到自己感冒了,依然睡自己的觉。却因为嗓子和鼻子的不舒服,而一直睡不牢,做着乱七八糟的折磨人的梦。

        到了第二天,她就病的完全起不来了。

        因为蓝萱有睡懒觉的习惯,加上又是放假,所以,十点多了,她还没从房间里出来,蓝以风并不觉得有什么异常。女孩子嘛,都喜欢睡个懒觉,睡觉多了,还美容,加上女儿本来就是放假在家,所谓的放假,就是休息和玩,所以,她愿意睡懒觉,就让她睡去。至于吃不吃早餐,也不是很重要。毕竟人睡着了,消耗的能量也比醒着的时候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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