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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筹建新厂遇诉讼(2)


9月初,那时厂房已完工,办公楼的框架已建好,施工工人们却停工不干了,围着梁冬民要他支付工钱,他们已没钱吃饭。消息不胫而走,有几家材料供应商也匆匆赶来,向梁冬民追讨材料欠款。

        焦亦石感到事态严重,立即电话向方力明、宁中河汇报。并打电话给胡全喜,要他来工地。

        胡全喜没来。之后的两天,梁冬民也没来工地,有传言说他跑了,工地上更是一片混乱。焦亦石致电胡全喜,要他务必来工地处理。

        当天晚上近9点,工地上已平静,胡全喜悄悄地开车来了。

        但他没去工地,而是来到焦亦石他们的办事处。事先他已同焦亦石通了电话,说是双方商谈下步怎么办,焦亦石便急忙通知了方力明。胡全喜到时,方力明才刚刚坐下。

        方力明要求胡全喜立即复工,胡全喜说“钱都被梁冬民用光了,现在没钱什么都办不了。”

        “梁冬民真的跑了吗?”

        “反正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那我们只能找你了。”

        “没有钱我也无法。”

        商谈的中心自然就落到了“钱”上。

        胡全喜要求甲方将合同中规定的竣工结算后才付的工程尾款先给他,另借给他2o万,以后在其公司解冻项目保证金中归还。并出示了其公司收取本项目保证金的凭据。

        方力明一时为难,他问焦亦石的意见。

        焦亦石想了想,对胡全喜说:“要这样做的话我们也有条件,那就是你方将已完工的全部厂房先移交给我方。”

        焦亦石明白,自己的公司急需使用厂房进行生产,不能拖时间了。

        胡全喜同意先移交厂房。

        第二天上午胡全喜带来了他们公司已盖章的《部分建筑物移交协议》和《申请提前支付工程款项的说明》及他本人签名加盖项目部印章的《借款函》,方力明公司的印章已带在身上,当即盖章生效。

        下午银行转账后,胡全喜才大胆地到工地现场,保证明早给工人工资,工人们开始复工。

        按焦亦石要求,胡全喜安排了些人手清理厂房,准备移交。

        焦亦石立即给宁中河打电话,请派5、6人来做好机床设备安装的前期工作,准备1o月份能在新厂开始生产。

        对于长风公司压住项目保证金,焦亦石先前听梁冬民透露过,如今胡全喜也拿出了凭据。焦亦石不解长风公司此举动,问胡全喜,胡全喜叫焦亦石不必管此事,那是他公司的内务。

        现场施工员也是江西人,和焦亦石是老乡,以前虽不认识,但在一起打交道几个月后,就熟悉了。

        经私下打听,施工员6续告诉了焦亦石一些内情:

        “梁冬民并不是长风公司的人,他是通过胡全喜挂靠在长城公司,故长风公司要收压保证金。此保证金在项目正常完工后,长风公司在其中扣除他们应收的管理费后,剩余部分是会退给梁冬民的。

        “梁冬民原预算,完成这个项目他是有钱赚的,但他拿着这里的工程款到东莞搞投标,近2o万打了水漂,上次停工,损失2o多万,有个小包工头骗走了他7、8万。面对当前的烂摊子,他只有跑路。我估计,他多少也带了些钱走。好在你们的合同是同长风公司签的,长风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9月下旬,办公楼完工,工人大都离开,但钢管脚手架和围网却没有拆除。

        焦亦石问胡全喜,胡全喜苦着脸说:“我们欠了脚手架供应商的钱,他不肯拆。”

        “欠了多少?”

        “14万多。”

        “那怎么办?”

        “我也无法,没钱给,他就不拆。一天不拆,就要算我们一天的钱,我那愿意这样,可我手中实在没钱呵。”

        胡全喜眨眨眼,说:“你能否同你们老板商量商量,先帮我们垫付了,我们再还给你们。”

        焦亦石想了一会,说:“我请示一下吧。我估计老板即使同意借,也会要求你们先办理办公楼移交。”

        胡全喜立即脸上有了笑意,说:“那没问题,建好了本就要交给你们,还免得我们派人看管呢。”

        焦亦石打电话请示方力明,方力明又打电话同宁中河商量。宁中河听说后,立即给焦亦石电话,他说:“再借钱给他,我很担心,万一他也象梁冬民那样跑了怎么办?”

        焦亦石解释:“再借这笔钱给他,先,我们立马可全部接收建筑物,新厂可正常运作,产生效益。若拖下去,我们的损失远不止1o万2o万的。再者,他是代表长风公司借款,即使他跑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只对长风公司追要欠款,也必定能追要回来。”

        宁中河一听,马上说:“那行,你都想到了。我即刻给方力明打电话。”

        胡全喜送来借款条和办公楼移交文本,借了钱,两天后,脚手架、围网全部拆除。

        长风公司留守人员清理完办公楼卫生,胡全喜带来汽车搬运剩下的施工具器,随即,全部人员撤离。

        临走,胡全喜对来送行并要求他“尽早还款和办理竣工验收”的焦亦石说“你放一百个心,我一定会抓紧办好的。”

        这个被工地一些人称为“老谋深算、善于花言巧语”的胡全喜,自此便消身匿迹了。

        之后的两个月内,焦亦石多次给他去电话,不接听;人去他们公司,他避而不见,找他们公司领导,领导说“你们去找胡全喜,此事是他全权经手”;以公司名义函给他们公司,不回复。

        其间,焦亦石遇到过那位施工员,施工员对焦亦石说:“此事很玄,胡全喜私下对人讲过,以后你们要求着他的。”

        焦亦石冷笑一声,说:“那就走着瞧吧。”

        那时,新厂已经营运,宁中河、方力明也常在这里办公。焦亦石在征得他们同意后,决定走法律程序。

        焦亦石找到区里一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派出一位吕允文律师接待他。

        焦亦石向吕律师介绍了大致情况,吕律师提出到焦亦石公司看相关文档证据。

        焦亦石拿出了:《建筑施工合同》及附件,工程款支付的全部凭证复印件(原件在财务,焦亦石都留有复印件),当时作为备用但焦亦石仍保留着的《建筑工程工作人员明细表》,梁冬民、胡全喜两人盖有其公司印章的身份证、资质证复印件。

        吕律师看过那些证据,特别对那份《建筑工程工作人员明细表》很重视,随后他很果断地说:“没问题,这项委托我接了。”

        过了一会,他又说:“我的意见是先一封律师函给他们,看看他们的反应。”焦亦石同意。律师函的主旨很简要:归还借款34万,办工程竣工验收。

        律师函去一星期后,长风公司回了一封律师函,主要内容是:我方指定的该项工程负责人是胡全喜。梁冬民不是我公司人员,他在你方冒领的大笔工程款不能作为我公司的收款。经核算,你方尚欠我方工程款63万。你方将欠款63万转来我公司后,我方方可安排竣工验收工作。

        看过长风公司律师函后,吕律师笑对焦亦石说:“真是满口胡言,我们起诉吧。这样也好,知道了对方的缺口,我们的起诉书更好写了。”

        方力明见到吕律师时,问:“吕律师,你认为我们起诉的胜算如何?”

        吕律师说:“方教授,你也知道,律师是不为案件打包票的,但对你们这一案,我破例说一名,胜算起码在九成以上。”

        方力明说:“那就辛苦吕律师了。”

        吕律师要焦亦石将所有证据都复印3份交给他,以方便他起草起诉书。并交待焦亦石,这些复印件的原件要准备好,到时庭审质证时要看原件的。焦亦石说,我一定办到。

        两天后,吕律师把他起草的《起诉书》传真给焦亦石征求意见,起诉书的主要点是:1、梁冬民是该项目工程负责人,有其公司提供给建设局的文件作证。2、根据《民法通则》xxx条,梁冬民向甲方收取工程款是其职务行为,他收取的款项就是公司收到的款项。3、经核算,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甲方已支付完毕。4、后期借款共34万,有胡全喜签字和长风公司盖章,必须归还。5、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是合同中规定的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履行。

        按就地管辖的原则,《起诉书》递交给了区人民法院。

        不久,长风公司向区法院提出反诉。《反诉书》的内容无新意,只是把他们那份律师函的内容细化了而已。吕律师对焦亦石说:“他们如此做,就是想拖时间。”

        两个月后,法院通知开庭。当焦亦石同吕律师走到法院大门口时,焦亦石颇有感慨地说:“我都快6o岁了,这是第一次进法院。”吕律师笑说:“不错呀,又丰富了一份人生阅历。”

        庭审中,主要是吕律师言,焦亦石基本是旁听。双方质证、提问、辩论……,两个多小时后,主审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届时法院将作也判决。

        一个多月后,区法院的《民事诉讼判决书》下达,判决书完全采信、支持了原告的主张,长风公司应向原告归还借款34万、履行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承担本次诉讼费。

        长风公司不服判决,向市法院提起上诉。

        长风公司内部有人透露:胡全喜当然不甘心啦,公司严厉指责他监管不力,若败诉,他本人要承担很重的经济责任。

        市法院维持了原判,并宣布,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长风公司拖着不履行判决义务,焦亦石和吕律师向区法院执行局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不久,执行局即向长风公司出强制执行通知。

        长风公司不得不向甲方归还了欠款,并由胡全喜组织人员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

        这场官司获得全胜。方力明在一家酒店设宴答谢吕律师,焦亦石自然作陪。

        席间,方力明频频向吕律师敬酒,表示谢意。

        吕律师喝了两杯后,说:“方老板也不要光敬我,作为一个律师,我只是对相关法律文件、诉讼程序、应对庭审熟悉一些。其实这次胜诉,你们焦总功不可没。他保存了很多极易被人勿略的证据,对案情的分析很有见地,给我提出了不少的好建议。对方是很无赖且狡猾的,若没有这些有力证据,结果就难说了。所以你也应敬焦总。”

        方力明立即举起酒杯,口中连说:“应该的,应该的。焦工,辛苦了,谢谢!”

        焦亦石自然是举起一杯饮料,说:“这是我应该做的工作,别客气了。”

        放下酒杯,方力明说:“确实,焦工在处理这场纠纷中很能审时度势、决策有方,以充分的理由打消我们的顾虑,让我们两次借款给他们,迫使对方提前移交了厂房和办公楼,使我们提前了1o个多月进行生产经营,新厂迈入正轨。”

        言谈交杯,意尽方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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