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唯有家人,伴苦伴乐
《好狗》
狗惹我喜爱。
小时候,分别养过五条狗。
四只葬送在偷狗人手里,他喜欢夜里偷,先用毒食引诱,之后拎走和卖。
狗在早上被现失踪了,我连尸体都见不到,只哭闹。过些天,父亲会为了儿子又抱来一只。
陪它跑,陪它跳,陪它追老鼠,陪它吃红薯,一起笑笑笑,抱它上床睡觉觉。
最后一只,调皮些,命短些,也苦些。
它吃鸡鸭,但不是偷吃,是追吃;它是好狗,没有偷吃;狗追吃鸡鸭,天经地义。但是,村里人不理解,这就是偷,就得打,狠狠地。
狗后来就疯了,后来就死了,后来被我埋了。埋之前帮它洗了伤口,把它干干净净地埋了。
再后来,就没养了;再后来,外地上学,外地工作,也就没法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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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陪苦难的人度过一个又一个夜晚。随着苦难的加深,大的幻想渐渐变小,最后黯灭。没了幻想,苦难更煎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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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有满脑子不切实际的想法,是因为不知道实际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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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一股强烈的虚无感占据着我的全部。想什么都没有意义感,又什么都不想做,死一样地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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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巅峰,因为长久稳固。最辉煌的时期,被称为人生的巅峰;不过一阵浪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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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怎么可能不消亡呢?
必须消亡啊……
个人是社会的细胞无时无刻不在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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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他人所欠缺而我大量具备的那部分,使优越感丛生,优越到天上去,做一片云,冷眼俯视浮世里的尘烟,甚至成为太阳,又圆又大的模样,但撒不了光。看到他人所具备而我严重欠缺的那部分,使自卑感滋生,自卑到泥土里,不散半点芳香,而且臭,只有自己闻到,甚至更臭,别人也闻到,掩鼻远去。
我也不想冷,也不想臭,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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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之外有更多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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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再重要得如往常,可有可无似的不再想,一个人貌似也可以活成两个人的模样,也如有爱情时那样或喜或悲或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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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再最重要,这是成熟了,还是失望透了?
因为不再想要,爱情也就不再最重要;心的失望,可一,可二,不想再三;害怕被视为最重要的事伤得最痛,也就不再想要,也就不必要。
比爱情更重要的事已被珍视,成熟了,有更高的憧憬了,心甘情愿把爱情落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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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宇宙起源的探究,以另一个视角剖析零、空和虚无。
假说是被认为更接近真理的理解,最接近真理的理解可能就是真理,也可能离真理最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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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慧生物出现之前,宇宙是纯物质性的,只有规律和无序,没有精神。
智慧生物源于这样的宇宙,智慧生物所含有的规律和无序酿成精神。
那么,精神只是智慧生物的精神,精神的虚无也只是智慧生物的虚无。
人一向自认为是高级的。高级的人就想做一些高级的事,探究像鹰像虎像鱼不会去探究的起源。向前探究,向后探究;探究人的起源,探究宇宙的起源;探究精神,探究真理。
人总认为自己是特殊的存在,不甘愿沦为猪狗的同类,宇宙让人从无到有并拥有智慧,一定有特殊的理由,要不然它为什么要创造特殊的人类。看吧,这是人又在把自己的精神赋予给物质性的宇宙。
人有智慧,宇宙中肯定也存在有智慧的“零神”,要不然宇宙怎样孕育有智慧的人,父母有智慧才会孕育有智慧的儿女,没智慧的羊牛和岩石生不出有智慧的人;所以,存在零神。看吧,人又在把自己的精神赋予给物质性的宇宙,拟人手法。
人在思考宇宙精神性的起源时,其实还是在思考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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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而言,灵魂是对精神的比喻,精神的载体是肉体,肉体死,精神便亡。哪还有什么天堂,哪还有什么地狱,哪还有什么零神;那不过是精神至美的幻想,那不过是精神至恶的幻想,那不过是人至完美的幻想。
人渴望完美,但又做不到,于是,人创造出“零神”,以此满足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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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心主义者最爱做梦,美美的梦,不想醒来;这是唯物主义者的过错,探究物质性的规律和无序,探究得还不够透彻,还没有透彻到这种程度:可以解释精神也是物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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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灵魂、意识、智慧是老王的多个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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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熟知雨的形成原理那样地熟知精神或者说意识的形成原理后,唯心主义者将醒来,把对精神的思考只局限在人本身,并且不再唯心;虚无感仍旧存在,不过已经缩小范围,只关乎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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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规律和无序赋予给宇宙?总得有个源头吧。】
我说你是不是欠揍,又窜进文学创作里,一定要有开头,一定要有结尾,开头和结尾还不能不相关,要有丝丝缕缕的联系,最好尾呼应。
我问你,规律存在吗?
【存在。】
无序存在吗?
【存在吧?!】
那不就得了,好好做你的人去。
【可是,谁给的?】
我……你谁生的?
【我爸妈呀!】
你爸妈谁生的?
【他们爸妈呀!】
他们爸妈谁生的?
【我草,你烦不烦,问些这么无聊的问题?】
你不觉得“谁把规律和无序赋予给宇宙”也这么无聊么?
【不觉得,我是一个很有深度的男银,志向是探究宇宙的源头。】
我晕……你知道是谁赋予的吗?
【不知道】
那不就对了呗,不知道赋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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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再没有新创,只有更好的阐释,阐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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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容易陷入出极限却浑然不知的困境中,并把它视为对上一种困境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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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是一个硕大的苹果,未来不管多少时代、多少人、啃多久,都啃不尽,或甘甜,或涩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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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在思念我,我也只在思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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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不想再管词的对错,意识里怎样的就怎样的,错也是意识的错,和我何干。可是我又怕别人误以为我是我的意识,它的错就是我的错。
可我又不是意识。意识了解全部的我,深层次的,浅层次的,牢住的,遗忘的,善的,美的,喜怒哀乐的,柴米油盐的。我只了解意识的一部分,仅这,都还不确定是否是对的了解,可能是误读并以为是正解。
把我误以为意识,是抬高了我,也是看错了我,更是对意识的盲知。
盲知是有趣的,它极力减少人的内在动荡,使安稳,使开心,只留些许的小烦恼。人向来对有趣的东西颇有好感。盲知,万人追捧,像明星大腕。把盲知比喻成明星大腕,是对盲知的不公平,因为明星大腕也是它的粉丝。盲知,该被比做永远闪烁着的繁星,除非科技已经展到足以摧毁所有的球型光等离子体,或者雾霾全年、全天候、全面地笼罩全球,抑或以高端科技来实现这一目的。
人不会纵容雾霾长期嚣张,终究会制服;至于高端科技,即使人有这样的技术,也不会那样做。没有全能全知的人;维护盲知,是做人的义务;但是甘于盲知、安于盲知、乐于盲知,社会的不美处就会多些,人就累些,快乐也因快乐而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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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若在二十九岁时穿越到当今时代,下一次生日之前的某日便是他的新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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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坏毛病:书,看完就扔弃。
有些书,看一遍,就被扔了。
有些书,值得看三五遍,看完三五遍,也扔。
有些书,挺贵,贵也扔。
我捡了贵中更贵,书也就失去了价值。
藏书对我来说,没有意义。
临近大学毕业时,稍稍留了点,带回家,好让家人知道我还是读了些书,这大学没荒废。
现在看吧,家人还是觉得我荒废了,虽然没明说。
我拿五千以下的工资,也难免家人、村人和朋友们那样想。
朋友,渐行渐少;村人,且行且陌生;唯有家人,伴苦伴乐,不离不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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