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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上京


去上京一路上比我想象的顺利,跟着商队、戏班子走了两程,中途又偷了人家的马却实在驾驭不了换了十两银子,租了辆马车,走了十来天的路总算是到了上京。

        在这十来天里,除了赶路和觅吃食以外,我都在想一个问题,额,应该是一堆问题。

        一夜之间我的身上有了一个关乎生死的秘密,当然也许是我回家的契机,孔雀翎。我这人最不感兴趣的就是秘密,在我笔下因为知晓了不为人知的秘密而枉死的人太多,我不想成为亲身体验的哪一个。

        但问题是,人海茫茫中,能与我那个契机相逢的几率实在太微乎其微了,话说上京那么大,在山里草药堆子里长大的孩子突然到了靠规模唬人,靠奢华撼人,靠品阶压人的都城,真真是顿悟到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真谛。

        好在,受过二十一世海量信息的狂轰乱炸而幸存的我,在脚踏上东大街好生真实的条石大道的一刻,依然保持了外表潦倒、内心激动的一份淡定,活生生的车水马龙似一幅现实版的清明上河图在我眼前一一展开,这里淋漓尽致的尽显了京城的繁华昌盛与富贵奢靡,书籍里记载的十里长街所言不虚,八街九陌,熙熙攘攘,各色的店铺招牌似万国旗般张扬着宾客满座与声色犬马。

        我望着当中高调奢华得让我睁不开眼的金色阁楼咽了下喉咙,摸摸兜里的几粒碎银,叹了口气,金燕楼,总有一天我会来大吃一顿,等我,一定要等我。看着穿着各色绫罗绸缎,香车粉鬓的人群在金燕楼里进进出出,想都不用想此处的消费档次,再看看自己,绝对属于衣冠不整恕不接待的类型。

        哦,忘了交代,作为一枚资深腐女,前世的爱好除了宅在家里看书码字,陪孩子玩乐以外,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和旅游,而我的吃也就止步于吃而已,只吃,不做,顺带评头论足。

        一心想着找到百草堂便找到组织,就不用再没日没夜的赶路颠沛流离了,谁知现实与梦想总是有差距的,而且很大,很大。且不说我在东大街走了两个来回,才终于在一个背街旮旯,很不起眼处才看到巴掌大块牌子,百草堂,我都有点佩服自己的眼力真正好啊。

        等到忙不迭的说明来意吧,就一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直接而干脆的掐灭了我骗吃骗喝的小火苗,对不起,傅伯不在,临时出远门了,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完了?完了。我心里那个恨啊,都什么事啊,我满怀希望的来找组织竟然是这样的结果,我开始怀疑那个漂亮娘亲是不是说错地方了。

        末了,那女孩还完美的补刀幻灭了我找错地方的想法,她将我拉到小院深处一脸严肃的交给我一封信,我崩溃的内心忽而又燃起了一丝希望,感情是给我留的银票啊房契什么的,当我欢欣雀跃的打开,哎呦喂,这个字写得可真好,遒劲有力,透纸三分,可这“靖王府”是啥意思啊?

        我一脸茫然的看着一脸老成的小姑娘,好歹给我个解释啊,那小姑娘扬着一张面瘫脸,并不惊讶我的反应,淡淡的说,“如你所见。”

        “要我去靖王府?我怎么去啊?”

        “走着去啊。”估计她没说出来的话是,难不成还要我雇台轿子送你去啊。

        “靖王府在哪儿啊?”我快被逼得没了脾气,此刻我反而冷静了下来,此事相当诡异,他们必然是料到我的到来,不管什么原因老大却避而不见,反而要我靖王府,也不给个提示,有何企图?

        “你出门随便问个人都知道靖王府在朱雀大街的什么地方。”她依然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

        “我为什么要去靖王府?”我终于问到了问题的关键。

        她的眼睛终于从她面前的海棠花苞移向我,对我敷衍的做了个福,定定的说,“小姐要找的东西跟靖王府有关,傅伯要我交代给你的话我已经带到,小姐还是赶紧去吧。”

        这就下逐客令了?我连一杯茶都没有喝到,这就是我满怀希望,千辛万苦投奔的组织?娘亲啊,所托非人啊。

        走出百草堂,望着早春发白的天,心里空唠唠的,花红柳绿,喧闹繁华一切都被屏蔽在了拔凉拔凉的心房之外,再次摸摸那可怜巴巴的荷包,突然摸到一个寸许的硬物,灵光一现,对啊,还有欠条的不是。我急忙将那枚小小的铜牌掏了出来,执在手心里反复擦拭着,仿佛擦着盏神灯,似乎多擦几下便能擦出个大神来满足我饱暖、思淫的愿望。

        五十两,是个不小的数目了,省吃俭用过几个月等着傅伯回来时完全没有问题的,我心里盘算着待会去笙歌坊兑换了银子要去哪里大吃一顿好呢?我突然想起那个被我丢在山洞里的黑衣人,他应该早就出洞了跟同伴汇合了吧,想到即将到手的五十两,心里有一小丢丢内疚。

        此刻再也不觉这铜牌廉价了,反而觉得格外的好看,特别有艺术感,抽象艺术也是一门艺术嘛,我小心的将铜牌当个宝贝样系在脖子上,贴身藏着,便去打听笙歌坊的所在。

        这哥们果然仗义,没有骗我,笙歌坊确实存在,还据说是上京最有名的歌舞坊,不过人家白天不开门,傍晚时分才营业,我在笙歌坊门前转悠了半天也没见个人影,摸摸饿得咕噜作响的肚子,我决定先吃点东西再回来守株待兔。

        不得不说天子脚下,皇城跟前的包子都要比我窝了三年的那个边陲小镇的不知精致、好吃多少,嗅着空气里弥漫着的那股子贵胄的奢靡味,我坐在护城河边的一块青石上啃着包子,晒着春日暖阳,想着这几日的林林种种。

        在我的剧本中,通常有着倾世容颜的皆是命运多舛,不然怎么有红颜多薄命的说法,可是这事摊到自己身上时却不这么想了,嫉妒,□□裸的嫉妒,不然怎生有天妒红颜的说法,我呸,怎么都没一个好结局的。我愤愤的嚼着口中的包子,像咬着命运的手一般,恨得牙痒痒,我偏不信了,这次我定要为红颜正名,写个好剧本,谋个好结局。

        忽而,不远处传来一阵小孩的哭声,一个单亲母亲护犊的敏锐直觉瞬间被唤醒,我一个回头便看见两丈开外的一株柳树下正蹲着一个蓝衣锦缎的小孩,他正梨花带雨般哭得正欢,素白虎靴上有隐约的血迹慢慢从内至外渗了出来,看样子他应该是受伤了。

        我握着最后一个包子向他走去,“你怎么了?”我蹲下,看来看他的左脚,虎靴已被划破,小股血渍越发明显的渗了出来,他惨白的小脸上、衣服上还有些许的泥土,或许是不小心跌伤了吧。

        我将包子递与他,轻声询问道,“谁家的小孩?你的家人呢?你怎么受伤的?”

        他止住了哭声,有些警惕的握紧了小拳头,哎呦,这小孩警惕性蛮高的,一想到我那四岁的小女儿一颗糖便可以向陌生人张开怀抱的样,我一脸黑线。

        他没有接我的包子,我的手也没有收回就这样僵持了几秒,我悠悠的叹了一口气,“我的女儿大约跟你一般大,她可没有你这么高的警惕性,不过话又说回来,小孩子就要有小孩子样,天真活泼点才讨人喜欢,来,吃吧,吃完了姨帮你包扎伤口,再送你回家,如何?”

        他冷着脸,抓过我的包子抬手便扔了出去,我去,这是谁家的小崽子,这么有脾气,我正欲发火,只听他幼稚而清晰的声音响起,“你也就十四、五岁吧,你有四岁的女儿,难不成你十岁婚配,十一岁生子?“

        “我,”我顿时气结,本就想哄哄小孩,没想到竟被他抓到逻辑的漏洞,这究竟是个怎么样的时代啊,小孩都这么精,不过我也说的大实话,女儿一岁时我来到这里过了三年,想想我也该是二八年华了,哦,不,是二十八,在这个时代,是不是女儿都准备出阁了。竟然今天大婶我会栽在一个稚子手里,我很不服气啊。

        好在装淡定是我的必杀技啊,我当然一笑,道,“不哭了?”

        那小孩一愣,竟然心领神会的秒懂,小脸一红竟有些忸怩的不好意思,我再次佩服他的智商,更佩服能养出这样玲珑剔透像玉般小孩的爹妈,若有机会定要上门讨教一番。

        我赶紧打蛇上棍的说,“姐姐不是坏人,我也是恰巧在河边看见你受伤了,才来问问,还是弟弟你心思剔透,我诳你玩的话竟然被你一下子瞄出了端倪,如你所言姐姐我还未及笄定然不可能有女儿,我说的都是我家的小妹。”

        毕竟是小孩子,一个矮桩,几句恭维他立马缴械投降,“姐姐会医?”

        我低头看了看他的华衣锦服,点点头,很谦虚的道,“我家世代为医,我虽只懂皮毛,但这点伤倒是难不到我。”这孩子看来定是官宦人家,今日得此机缘如能向他家人讨要点答谢,我还能留着那保命的五十两,我不厚道的算计着眼前只有四五岁的小同志,唉,本小姐竟然沦落至此啊。

        看那孩子不再抗拒,我从包袱里取出伤药,小心的为他裹了伤,又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那男孩欣喜的摸摸他脚上的蝴蝶结,眼中放着光,是喜欢,欣赏,好奇。

        “我叫白晓生,”那孩子主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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